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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拆迁强制执行申请的程序及注意事项
释义
    一、拆迁强制执行申请的程序及注意事项
    拆迁强制执行申请的程序:
    1.拆迁人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2.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签署意见报市政府法制办作出限期拆迁决定书;
    3.送达决定书;
    4.拆迁人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5.召开联席会制订执行措施并作好被拆迁人最后一次说服工作;
    6.张贴强拆公告;
    7.实施强制拆迁。
    实施行政强制拆迁注意事项:
    1.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
    2.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履行义务的期限、履行义务的方式、金钱给付的金额和给付方式;
    3.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
    4.实施行政强制拆迁前,应先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
    二、拆迁强制执行需要哪些材料
    法律网提醒您,拆迁强制执行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房屋行政强制拆迁申请书。
    2.裁决调解笔录和裁决书。
    3.被拆迁人不同意拆迁的理由。
    4.被拆迁房屋的证据保全公证书。
    5.拆迁人提供的产权调换房屋、周转用房权属证明或者货币补偿资金证明。
    6.被拆迁人拒绝接收货币补偿资金的,应当提交货币补偿资金的监督使用证明。
    7.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规定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三、拆迁强制执行需要的时间是多久
    拆迁强制执行的时间并没有一个固定的标准,它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
    一般来说,拆迁公示30日后符合强拆条件的可以强制执行。被拆迁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不搬迁的可由区、县房地局作出裁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实施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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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3 16:0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