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的法律形式有哪些,各有何特点 |
释义 | 一、企业的法律形式有哪些 企业的法律形式有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制企业三种。 独资企业是由一个自然人投资并兴办的企业。 合伙企业,包括普通合伙企业,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三种。 公司企业,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股东以其投资额为限对公司负责,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外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二、企业的法律形式各有何特点 企业的法律形式各特点是: 独资企业特点如下: 1.投资者仅为一个自然人; 2.业主对企业事务有完全的控制支配权,其作出关于企业的决定时不必征求别人的意见,完全依自己的意志进行活动,所获利润归他一人所有; 3.从税收方面来说,独资业主一般负税较少,其交税为个人所得税。 合伙企业,特点如下: 1.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共同合作组建; 2.全体合伙人共同经营; 3.企业赖以存在的法律基础是合伙协议; 4.国家强制性要求较少; 5.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公司企业,特点如下: 1.公司具备法人资格,是独立的商事主体; 2.股东人数符合法律规定; 3.股东对公司债务不承担个人责任; 4.法律对公司有最低资本金的要求。 三、如何来定义企业 法律网提醒您,定义企业一般是指以盈利为目的,运用各种生产要素(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和企业家才能等),向市场提供商品或服务,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法人或其他社会经济组织。 在商品经济范畴内,作为组织单元的多种模式之一,按照一定的组织规律,有机构成的经济实体,一般以营利为目的,以实现投资人、客户、员工、社会大众的利益最大化为使命,通过提供产品或服务换取收入。它是社会发展的产物,因社会分工的发展而成长壮大。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