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农村土地纠纷的主要类型有哪些 农村土地纠纷的主要类型有: 1.村集体或村干部对村民利益的侵害。有的村干部素质不高,工作责任心不强,在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订立中手续不完备造成不必要的失误或者私自变更合同条款或对标的物重新发包,导致纠纷发生。 2.村民对村集体利益的损害。有的村民未按约履行承包合同造成纠纷。有的承包户以低价承包,又以高价擅自转包,从中坐收渔利。 3.村民之间的土地利益纠纷。如有的村民依仗各种权势力或者力量,强行挤占他人土地。 二、农村土地纠纷处理的原则 农村土地纠纷处理的原则有: 1.一般土地纠纷案件必须依照规定,先由当地土地主管部门行政调处。当事人对行政调处不服时,才能按规定依照司法程序解决。未经行政调处的法院不予受理。 2.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之前,任何一方面都不得改变土地现状,不得破坏土地上的附属物,不得影响生产和在有争议的土地上兴建建筑物和变更附着物。 3.历史上已经达成有协议、协定,或已制定有乡规民约的,而这些协议、协定乡规民约并不违背国家法律、法令和党的政策的,予以维护,不合理的部分可以进行适当调整。 4.处理土地纠纷必须坚持维护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国家、集体的土地所有权,维护单位或公民个人的合法使用权。 5.处理土地纠纷涉及各有关部门的,应同有关部门共同协商,正确处理好部门之间的关系,进一步共同管好用好土地。 三、土地属于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吗 土地属于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法律网提醒,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私自占用他人土地是侵权行为,应向法院起诉,主张拆除或恢复原状和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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