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判决离婚怎么执行 |
释义 | 一、法院判决离婚怎么执行 法院判决离婚生效后,双方应当自觉履行判决中注明的各方义务。一方拒不履行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生效判决,但强制执行的标的只能是财产或者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必须履行具有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和裁定。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法官移送执行。当事人必须履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二、离婚判决书什么时候可以拿到 法律网提醒您,法院起诉离婚以后三个月或者六个月能拿到判决书。具体来说,简易程序审理的离婚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离婚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离婚诉讼结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决或者调解,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收到调解书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或调解书生效。对生效的离婚判决或调解不服的,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进行申请再审。 ![]() 三、什么情况法院才会判决离婚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法院才会判决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6.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7.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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