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案件中债务如何处理 |
释义 | 一、离婚案件中债务如何处理 离婚案件中债务处理方式是:首先是看该笔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若是夫妻共同债务的,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个人债务的,另一方配偶不负清偿责任。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是: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离婚案件中夫妻共同债务范围是什么 1.夫妻双方或一方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2.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如双方共同签名或夫妻一方事后追认所负债务。 3.夫妻一方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且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 ![]() 三、离婚案件中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的主要特征 1.时间特征。夫妻共同债务一般发生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即从夫妻双方结婚之日起至双方离婚之日止的期间之内。 2.行为特征。夫妻共同债务的形成有特定的原因,这些原因基本包括生活性债务和经营性债务两大类。 3.债务的性质。由于夫妻财产关系除非有特别约外定,是一种共同共有关系,从而决定了夫妻共同债务为连带债务,夫妻双方任何一方都负有对共同债务的全部给付义务,夫妻一方给付后有向另一方追偿的权利。 4.在效力上的特征。夫妻共同债务是相对于夫妻双方之外的债权人而言的,是一种外部责任,夫妻任何一方都要对其全部共同债务的给付义务,而不区分夫妻双方之间的债务责任。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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