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证加注父母配偶子女的申请流程 |
释义 | 一、房产证加注父母配偶子女的申请流程 房产证上加子女名字需要以下手续: 1.携带户口本或者未成年人的出生证、监护人的身份证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 2.受理后,不动产登记机构出具受理审核材料; 3.符合登记要求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完成登记,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房产证办理可以委托他人吗 房产证可以委托别人去办理。法律网提醒您,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办理房产证的应当向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交当事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中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 ![]() 三、购房后开发商拒绝办理房产证应如何解决 开发商不给办理房产证可以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投诉。当事人可以先行协商,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房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开发商尽快履行办理房产证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引用法条: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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