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保全需要什么条件和手续 |
释义 | 一、房产保全需要什么条件和手续 房产保全需要的条件是: 1.案件属给付之诉; 2.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3.必须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请; 4.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 5.情况紧急、不予保全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房产保全手续办理如下: 1.提交申请书: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2.提供担保:为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的财产信息或资信证明。 3.审核材料:人民法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4.执行保全: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二、申请房产保全的材料 法律网提醒,房产保全需要以下这些资料: 1.财产保全申请书一份。 2.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材料。 3.财产保全担保书及担保财产的权利凭证原件。 4.申请保全财产的具体线索。 5.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纠纷的证明材料。 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三、房产财产保全申请书的内容是什么 房产财产保全申请书的内容是: 1.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的身份、送达地址、联系方式; 2.请求事项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3.请求保全数额或者争议标的; 4.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或者具体的被保全财产线索; 5.为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的财产信息或资信证明,或者不需要提供担保的理由; 6.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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