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之间的区别是什么 |
释义 | 一、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之间的区别是什么 1.概念上的区别 无权代理是指在没有代理权的情况下以他人名义实施的民事行为的现象。可见,无权代理并非代理的种类,而只是徒具代理的表象却因其欠缺代理权而不产生代理效力的行为。无权代理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包括表见代理和表见代理以外的无权代理。狭义的仅指表见代理以外的无权代理。在中国,无权代理一般指后者,即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所进行的代理。 表见代理是指被代理人的行为足以使善意第三人相信无权代理人具有代理权,基于此项信赖与无权代理人进行交易,由此造成的法律效果强行由被代理人承担的代理。 2.构成要件上的区别 (1)两者构成的特殊客观要件不同。 表见代理中,虽行为人无代理权,因本人与行为人之间具有某种事实上或法律上的联系,使相对人有足够的理由相信行为人是本人的代理人,具有代理权; 而无权代理,行为人不仅事实上不具备任何代理权,而且表面上也没有另相对人确信其有代理权的充足理由。 (2)两者构成的特殊主观要件不同。 表见代理的构成要求本人对无权代理发生主观上有过错,相对人对此无过错。 这两点共同构成表见代理成立的特殊主观要件,缺少其中任何一项都不能构成表见代理; 无权代理只要本人无过错,相对人无论是否有过错都可成立,即使在本人有过错相对人同时有过错的情况下,仍属狭义无权代理。 二、无权代理纠纷适用诉讼时效吗 法律网提醒您,代理合同产生纠纷的,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时,适用诉讼时效的限制,诉讼时效是3年,从当事人权利被侵犯时开始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三、无权代理常见的表现方式 法律网提醒您,无权代理常见的表现方式如下: 1.行为人并没有取得代理权; 2.行为人超出代理权的范围实施代理行为; 3.取得代理权,但在终止后仍进行代理行为。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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