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判的抚养费对方不给怎么办 |
释义 | 一、法院判的抚养费对方不给怎么办 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对方不给子女抚养费的,可向一审法院反映,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进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如果前夫仍然不听劝告,不接受教育,拒不执行判决,根据《民法典》规定,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一审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 二、法院判的抚养费对方不给申请强制执行的材料 法律网提醒您,申请强制执行需要带六种材料,分别是: 1.执行申请书; 2.生效法律文书原件; 3.执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人不能亲自到法院申请执行,需委托代理人代为其申请执行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 5.法律文书的生效证明。属本院判决、调解、裁定的,应由经办法官或书记员签字证明已经生效; 6.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清单。 ![]() 三、不给抚养费有探视权吗 不出抚养费也有探视权。不得以减免抚养费为由,限制或剥夺另一方探望子女等权利。抚养费是不直接与孩子生活的一方承担抚养义务的表现,探视权是不直接与孩子生活的一方享有的权利,两者不相影响。即使未支付抚养费,也享有探视权,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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