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诉讼中委托代理协议应包含哪些条款 |
释义 | 一、民事诉讼中委托代理协议应包含哪些条款 民事诉讼中委托代理协议应包含以下条款: 当事人条款、委托处置的事务、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报酬、完成委托事项的质量要求、完成委托事项的期限、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的方式、其他条款。 提起民事诉讼可以委托律师,当事人具有诉权,可以自己进行诉讼。是否委托律师采取当事人自愿原则,当事人自行决定即可,法律不作强制要求。 律师在诉讼中的身份是代理人,进行民事诉讼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委托代理人,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的人员包括: 1.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2.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3.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委托律师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二、民事诉讼委托代理协议生效的条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三、民事诉讼委托代理协议可以解除吗 法律网提醒您,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后,如果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法定情形出现后,可以单方解除委托代理合同。如果委托代理合同有可撤销情形的,可以单方申请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 【合同约定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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