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中肇事逃逸的性质是要如何规定的 |
释义 | 一、交通事故中肇事逃逸的性质是要如何规定的 交通事故中肇事逃逸的性质是什么如下: 1.罪后表现说。逃逸的实质是行为人在趋利避害的心理作用下,使肇事结果进一步加重的条件; 2.独立行为说。认为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行为是独立的犯罪行为,因此应实行数罪并罚或者按吸收犯处理; 3.分别情况说。认为交通肇事犯罪的行为人在犯罪后逃逸并因而致被害人死亡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对待。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交通肇事逃逸被判刑的标准是什么 交通肇事逃逸属于交通肇事罪的情节加重犯。 1.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交通肇事逃逸起诉需要多久 法律网提醒您,交通肇事逃逸有诉讼期,最长是15年。交通肇事逃逸是一种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对社会的危害性比较大,被判处实刑也是比较严重的,最高可达到十年,因此在审理交通肇事逃逸犯罪的时候是具有从重情节的,如果因逃逸造成人员死亡的情况下还要加重处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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