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的情形有什么 |
释义 | 一、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的情形有什么 如果有下列情形的,可认定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违背其真实意思来缔约的; 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的权利; 3.或者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二、员工劳动合同要怎么写 法律网提醒您,员工劳动合同书的写如下: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法律网提醒您,劳动合同除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三、劳动合同的三种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三种: 1.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以书面形式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以书面形式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3.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以书面形式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终止条件的劳动合同。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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