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生医学公证所需材料清单 |
释义 | 一、出生医学公证所需材料清单 1.申请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 2.申请人的出生证明材料,如出生证、独生子女证、父母结婚证等。 3.父母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如果父母已去世,需要提供死亡证明。 4.如果非本人办理,还需要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和授权委托书。 5.2寸近照(部分地区可能要求)。 二、出生医学公证的有效期是多久内 法律网提醒您,一般来说,出生医学公证的有效期是永久有效的。 《公证法》第三十二条,公证书应当按照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的格式制作,由公证员签名或者加盖签名章并加盖公证机构印章。公证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公证书应当使用全国通用的文字;在民族自治地方,根据当事人的要求,可以制作当地通用的民族文字文本。 《公证法》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三、出生医学公证手续多久能办完 出生医学公证手续一般可以在15天内办完。根据法律规定,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一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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