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程施工后没有结算怎样处理 |
释义 | 一、工程施工后没有结算怎样处理 工程施工后没有结算的处理:工程不结算可以找劳动局、仲裁委或司法部门,如公安局、人民法院等。在项目法人出资方出资到位的情况下,施工企业只应将项目法人作为被告。法律规定,施工单位拖欠工人或其他劳动者工资的,受害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拘传、罚款、拘留必须经院长批准。 拘传应当发拘传票。 罚款、拘留应当用决定书。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二、工程施工后结算方式 结算方式有: 1.分段结算,对于当年开工但当年不能竣工的项目,按照其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 2.竣工后一次结算,规模较小的项目,竣工后一次结算的方式; 3.按月结算,即每个月结算一次; 4.双方约定的其他的结算方式。 ![]() 三、工程施工后结算需要哪些资料 工程结算所需的资料,包括:工程的验收合格资料、合同、施工单位的结算书(初审结算书)及计算式、施工图、竣工图、隐蔽资料、设计变更资料、相关联系单、现场签证单、材料审批单价、若有甲方供应的材料或设备,必须有甲方的扣款材料清单等与工程相关的所有结算资料、其他可依据的材料。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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