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在法律层面上减少股东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
释义 | 一、如何在法律层面上减少股东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在法律层面上减少股东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方法主要有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以及类协议转让。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二、三款规定,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达到百分之五后,其所持该上市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百分之五,应当依照前款规定进行报告和公告,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三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但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情形除外。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达到百分之五后,其所持该上市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百分之一,应当在该事实发生的次日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 二、股东减持股份对股票是好还是坏 股东减持股份对股票可能是好也可能是坏。具体取决于减持的规模、时间和市场情况。股东增持意味着会产生大量的买单,大量买单就会使股票上涨,并且股东增持有可能是股东看好股票后续的发展,并大量买入股票,总体来说对股票是利好的。 股东减持意味着会产生大量的卖单,大量卖单就会使股票下跌,股东减持有可能说明股东获利出货,或者不看好公司后续的发展,认为现阶段市场对于公司的估值较高,选择减持出场,总体来说对股票是利空的。 ![]() 三、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规则 1.大股东减持,即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下统称大股东),减持所持有的股份,但其减持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取得的股份除外; 2.特定股东减持,即大股东以外的股东,减持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以下统称特定股份); 3.董监高减持所持有的股份。 因司法强制执行、执行股权质押协议、赠与、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股票收益互换等方式取得股份的减持,适用《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特定股份在解除限售前发生非交易过户,受让方后续对该部分股份的减持,适用《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六十三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