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要求探视权需要哪些证据支持 |
释义 | 一、离婚后要求探视权需要哪些证据支持 离婚后起诉探视权需要的证据有: 1.存在父母子女关系的证据:必须提供能够证明存在生父母子女关系,并且该子女没有被他人合法收养的证据,如出生证明、户口簿; 2.扶养孩子的一方无理阻挠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证据。 二、离婚后探视权纠纷怎样起诉 离婚后探视权纠纷如下起诉: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 三、探视权协议怎么写 法律网提醒您,探视权协议的写法是首先要写清楚男女双方的个人信息、协议内容就是经协商后孩子归哪一方抚养、另一方每个月要支付多少抚养费以及每个月能有多少次探视孩子的权利和具体探视时间等等、最后双方签字写上日期即可。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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