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医鉴定重伤分几级 |
释义 | 一、法医鉴定重伤分几级 法医鉴定重伤分为二级。 重伤一级: 1.植物人生存状况。 2.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 3.偏瘫、截瘫(肌力2级以下),伴大便、小便失禁。 4.非肢体瘫的运动障碍(重度)。 5.重度智能减退或者器质性精神障碍,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二、法医鉴定重伤要多久 法律网提醒您,法医鉴定的法定期限一般是三十天。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八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鉴定时限延长的,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鉴定时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 ![]() 三、法医鉴定重伤的程序 1.提出要求鉴定的申请。技术鉴定分为申请鉴定和委托鉴定两种,当事人提出申请鉴定,单位委托鉴定。申请必须以书面的形式进行,并提供相关的资料。 2.缴纳鉴定费。凡要求进行鉴定的申请人或委托人,必须在突出申请的同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收费标准缴纳鉴定费。技术鉴定机构在收取鉴定费后,必须向申请人或委托人出具正式发票。申请重新鉴定时,必须再缴纳鉴定费。 3.受理立案。当接收申请人或委托人提出的书面申请和缴纳的鉴定费后,即已受理立案,并应在受理当天起按有关规定进行鉴定的准备工作。 4.作出鉴定结论。鉴定人作出鉴定结论。 5.书面通知鉴定结论。鉴定结论一经形成,在规定时限内尽快以规范的公文形式发给申请人或委托人。 引用法条: [1]《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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