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单位工程验收由谁来组织 |
释义 | 一、单位工程验收由谁来组织 单位工程验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勘察、设计单位及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质量负责人,共同按设计要求和本规范及其他有关规定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七条 发包人在不妨碍承包人正常作业的情况下,可以随时对作业进度、质量进行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九条 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 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二、工程验收必须满足哪些条件 工程验收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规定的各项内容; 2.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报告; 3.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4.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建设单位以按合同支付工程款,并有工程款支付证明等。 ![]() 三、工程验收的流程是什么 法律网提醒您,工程验收的流程如下: 1.施工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 2.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制定验收方案; 3.各单位审阅工程档案资料,实地查验工程质量,作出验收意见; 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建设单位提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九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