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现医疗事故应怎样索赔 |
释义 | 一、出现医疗事故应怎样索赔 出现医疗事故索赔是应通过协商、调解、诉讼方式索赔。当事人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的项目和计算标准确定赔偿数额,医疗事故赔偿费用实行一次性结算,由医疗机构承担。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第四十三条医疗事故争议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的,医疗机构应当自协商解决之日起7日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作出书面报告,并附具协议书。 二、出现医疗事故赔偿案件要怎样举证 出现医疗事故赔偿案件的举证方式是: 1.证明损害事实发生的经过、原因、时间、地点的书证(证人、证言)、物证。 2.到有关部门指定的医疗部门就诊的证明。 3.医疗部门的所有诊断证明、处方、病历及各项医疗费用单据,包括:挂号费、检查治疗费、医药费、住院费。 4.医疗部门出具的陪护证明、转院证明、病休证明。 5.单位出具的垫付医疗费用证明、误工损失(受害人工资、奖金、误工天数、固定补贴)证明。 6.就医交通费用单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三、出现医疗事故赔偿纠纷的诉讼时效 出现医疗事故赔偿之诉的诉讼时效为三年。即患者或者患者家属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医疗事故发生之日起的三年之内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以维护自身的权利。超过诉讼时效才提出的,将丧失其胜诉权,其诉讼请求将不受到法律的保护和支持。 法律网提醒您,《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3]《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4]《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三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