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发生医疗纠纷有没有精神赔偿 |
释义 | 一、发生医疗纠纷有没有精神赔偿 发生医疗纠纷没有精神赔偿,只有精神损害抚慰金。具体的标准: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若造成死亡的,赔偿年限小于等于六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大于等于三年。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第十一款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二、如果发生医疗纠纷应该如何做 如果发生医疗纠纷做法如下: 1.双方自愿协商; 2.申请人民调解; 3.申请行政调解; 4.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双方自愿协商; (二)申请人民调解; (三)申请行政调解;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 ![]() 三、医疗纠纷解决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解决医疗纠纷的基本原则: 1.坚持不以医疗事故鉴定为前置的原则,医疗纠纷不同于医疗事故,不以鉴定为前提; 2.医患双方地位平等原则,我国民法中规定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3.坚持过错原则,双方当事人依照其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条处理医疗事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 引用法条: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条 [2]《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 [3]《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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