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土地租赁合同是不是能无固定期限 |
释义 | 一、民法典土地租赁合同是不是能无固定期限 民法典土地租赁合同不能无固定期限。土地租赁期限最长是二十年,当事人每次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所约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续订土地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同样不得超过20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最长期限】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合同形式】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二、土地租赁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法律网提醒您,土地租赁合同的诉讼时效是为三年。土地租赁合同纠纷规定的诉讼时效是3年。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 三、土地租赁合同纠纷解决方式有哪些 土地租赁合同纠纷解决方式有协商、调解、仲裁、诉讼、如果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了通过仲裁的方式解决纠纷,且仲裁条款有效,则应通过申请仲裁的方式解决纠纷。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仲裁法》第四条规定,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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