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敲诈勒索在四川立案的标准如何规定 |
释义 | 一、敲诈勒索在四川立案的标准如何规定 敲诈勒索的立案标准有: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的,应当立案调查;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的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二、怎样才构成敲诈勒索罪 构成敲诈勒索罪的要件如下: 1.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要件:主观上表现为直接故意,必须具有非法强索他人财物的目的; 3.客体要件: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他人的人身权利; 4.客观要件: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 三、敲诈勒索罪案件多久结案 敲诈勒索罪案件一般是经过五到五个半个月左右结案,因为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在二个月以内,而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时间在一个月到一个半月,法院审理案件的时间是两个月,所以加起来大概五到五个半个月的时间。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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