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女方再婚能否拒绝支付抚养费 |
释义 | 一、离婚后女方再婚能否拒绝支付抚养费 离婚后女方再婚拒绝支付抚养费是不可以的,抚养费一般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抚养费由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支付,与其是否再婚无关。 就算是不与自己生活在一起的那方,也需要通过支付抚养费的方式来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 要是女方在离婚后不支付抚养费的话,那么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查封、扣押对方的财产,然后履行应负的抚养义务。 二、不给抚养费要怎么样起诉 不给抚养费的起诉是: 1.以孩子的名义写一份起诉状,内容是找孩子的父亲或母亲要抚养费; 2.交到孩子父亲或母亲的居住地法院,缴纳立案费20元左右。然后等待开庭审理; 3.开庭前准备好证据,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如果准备请律师,最好一开始就找律师咨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三、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给到多少岁 法律网提醒您,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给到子女十八周岁为止,抚育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若是子女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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