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离婚案件开庭前需不需要进行调解
释义
    一、离婚案件开庭前需不需要进行调解
    离婚案件必须要庭前调解。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案件一般需要多久才能判下来
    离婚起诉需要三个月或者六个月。法律网提醒您,起诉离婚若双方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一般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能判离婚,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三、离婚案件起诉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离婚起诉需递交如下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如果是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6.民事起诉状。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4 5:35: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