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于不同意离婚的一方应采取何种处理方式 |
释义 | 一、对于不同意离婚的一方应采取何种处理方式 对于不同意离婚的一方应采取的处理方式是向法院起诉离婚。即准备好起诉状和相关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前往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我国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因此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根据这一标准收集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不服离婚判决的应该怎么办 诉讼离婚后,一些财产纠纷不能再行向法院诉讼只能向法院申请再审,这就包含不服离婚判决的情形。 1.离婚诉讼中,双方当事人提及但离婚判决书、调解书中未处理的财产。 2.对离婚判决书、调解书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不服的。诉讼离婚后,一方对离婚判决书、调解书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不服的,只能向法院申请再审,通过审判监督程序予以纠正,而不能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对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所涉及到的夫妻共同财产,当事人已经丧失了诉权,生效的法律文书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只能行使申诉权,对生效的法律文书申请再审。 三、离婚诉讼调解的程序是什么 离婚诉讼调解的程序如下: 1.调解的开始 调解的开始,一般由当事人提出申请,法院也可以依职权主动提出建议,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开始调解。 2.调解的进行 调解工作既可以由合议庭共同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中的一个审判员主持,调解可以在法庭上进行,也可以在当事人所在地进行。 3.调解结束 调解因当事人拒绝继续调解或双方达成协议而结束。法律网提醒您,当事人拒绝继续调解而未达成调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对案件继续审理,并及时作出判决;调解达成协议的应要求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字,并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制作调解书。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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