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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抵押权合同的无效情形有哪些
释义
    一、抵押权合同的无效情形有哪些
    抵押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1.抵押物的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抵押合同无效。
    2.抵押物不特定的,抵押合同无效。
    3.应该办理抵押物手续而未办理的,抵押合同无效
    4.抵押物重复抵押的,抵押合同无效。
    5.对于通过签订抵押合同规避法律的,抵押合同无效。
    6.主合同无效的,抵押合同无效。
    7.以不能作抵押的财产设立抵押权的,抵押合同无效。
    8.抵押物价值处于不确定状态的,抵押合同无效。
    9.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6个月到破产宣告之日的期间内,破产企业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签订抵押合同的,其行为无效,抵押合同也无效。
    二、抵押合同应当采取什么方式订立
    抵押合同应当采取书面方式订立,并且抵押合同的具体内容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3.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
    4.抵押担保的范围;
    5.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三、抵押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
    抵押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法律网提醒您,我国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超出诉讼时效的,将丧失胜诉权。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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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4:4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