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要素是债权出质生效的必要条件 |
释义 | 一、哪些要素是债权出质生效的必要条件 以下要素是债权出质生效的必要条件: 1.存在合法有效的债权; 2.债务人有使自己的财产减少或负担增加的行为; 3.债务人的行为危害债权; 4.债务人的行为发生在债权成立之后,并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二、进行债权出质时是否必须通知债务人 债权质押要告知债务人,如果当事人以债权质押,当债务人没有按照约定偿还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对质押财产优先受偿,根据法律规定可以进行质押的权利还包括可以依法转让的股权等。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第四百二十六条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转让的动产不得出质。 ![]() 三、债权质权如何出质 债权质权的出质: 1.质押人与质权人订立书面的质押合同,约定质押的债权性质、债务人名称、具体金额、到期时间等内容。 2.权利质权的设定应当公示,即以一定的方式将权利质权存在的事实表现于外部而使他人可能知晓,以防止第三人受不知的不利后果。 3.质押人应当其质押的债权的债务人(又称第三债务人)发出通知书,通知第三债务人该债权已质押的事实,并且明确质权人有保全质押债权的权利。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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