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排期算在审理时限内吗 |
释义 | 法院排期算在审理时限内吗 不算在审理时限内。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四十三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审限民事诉讼中的审限,是指从立案之日起至裁判宣告、调解书送达之日止的期间,但公告期间、鉴定期间、双方当事人和解期间、审理当事人提出的管辖异议以及处理人民法院之间的管辖争议期间不应计算在内。 一审审限一般6个月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审限为3个月,不能延长,若3个月内不能审结,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 二审审限一般3个月 人民法院审理二审民事案件一律适用普通程序,针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审限为3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针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审限为30天,不能延长。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案件的审限依据适用的程序确定,按照一审程序再审的适用一审普通程序的审限,按照二审程序再审的适用二审程序的审限。 看完本文之后,对于这个问题大家都清楚了吧,这也是很多人经常会问题的一点。从本文中知道排期是不会算在审理的期限之内,大家都知道了吧,对于当事人来说需要详细了解才能有帮助。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咨询网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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