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效的婚姻与撤销的婚姻有何差异 |
释义 | 一、无效的婚姻与撤销的婚姻有何差异 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区别: 1.形成的原因不同。无效婚姻是因为不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违反结婚的禁止性条件而形成的婚姻,可撤销的婚姻仅仅是指欠缺婚姻合意要件的婚姻当事人非自愿而形成的婚姻; 2.请求权人不同。可撤销婚姻的请求权人只能是当事人本人,无效婚姻的请求权人由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行使。可撤销婚姻的请求权仅由当事人行使,主要是为了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如果当事人愿意维持这种关系,任何人不得提出撤销该婚姻; 3.请求权的存续期间不同。无效婚姻可以在婚姻无效原因消除前的任何时间提出请求宣告婚姻无效,而可撤销的婚姻必须在婚姻登记后一年内提出请求撤销。如果当事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应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超过法定期限,当事人撤销婚姻的请求权即消灭,不得再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 二、婚姻无效是否可以要回彩礼钱 婚姻无效如果符合法定返还彩礼情形的是可以要回彩礼的。返还彩礼的情形: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三、什么情况下婚姻会被认定为无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重婚; 2.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3.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即近亲结婚。 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生效。涉及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不服的,可以上诉。 婚姻关系的确立实际上就是通过民政局正常办理结婚证的过程,在这之前若是双方不符合结婚条件的就不可以办理结婚,成为夫妻,理论上就不构成婚姻关系。同时,广大群众需要知道的是,重婚、血亲婚、没有到法定年龄进行结婚的,法律上是不被认可的。 引用法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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