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院伪造病历如何鉴定 |
释义 | 一、医院伪造病历如何鉴定 医院伪造病历可以由办案机关提出司法鉴定。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司法鉴定机构受理鉴定委托后,应当指定本机构具有该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一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受理办案机关的司法鉴定委托。 第十二条 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 诉讼当事人对鉴定材料有异议的,应当向委托人提出。 本通则所称鉴定材料包括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比对样本材料以及其他与鉴定事项有关的鉴定资料。 二、伪造病历产生的法律后果 1.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从行政责任看,该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有关规定。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八条 医疗机构或者其他有关机构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其执业证书或者资格证书: (一)承担尸检任务的机构没有正当理由,拒绝进行尸检的; (二)涂改、伪造、隐匿、销毁病历资料的。 3.情节严重,还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已有医生因为做虚假证明,故意出具错误鉴定,被判伪证罪。 ![]() 三、医院病历材料如何质证 法律网提醒,通常情况下患方在起诉前不可能复印到完整病历,所以只能在第一次开庭时看到完整病历。由于庭上时间有限,患方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复印完整病历,并申请延期递交书面质证意见。 鉴于病历内容的复杂性、专业性及出庭人员可能不懂医,所以申请延期质证一般会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 引用法条: [1]《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一十一条 [2]《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一十二条 [3]《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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