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的变更条件有什么 |
释义 | 一、劳动合同的变更条件有什么 劳动合同变更的条件: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变更;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经修改,致使原来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法全面履行;企业严重亏损或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无法履行劳动合同;企业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转产,原来订立的劳动合同中的某些条款与发展变化的情况不相适应;其他。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二、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为多长时间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者申请仲裁属于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 三、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1.主体资格不同。 2.主体性质及其关系不同。 3.主体的待遇不同。 4.报酬的性质不同。 5.用人单位的义务不同。 6.适用的法律不同。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一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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