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仓储合同中需包含的主要条款是什么 |
释义 | 一、仓储合同中需包含的主要条款是什么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仓储合同应该包括的主要条款如下: 1.货物的品名和种类; 2.货物的数量、质量及包装; 3.货物验收的内容、标准、方法和时间; 4.进出库存手续、时间、地点、运输方式; 5.货物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 6.计费项目、标准和结算方式、银行、帐号、时间; 7.责任的划分和违约处理; 8.合同的有效期限; 9.合同应订明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期限,以便对方作好相应的准备。 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区别在哪 法律网提醒您,由于保管合同与仓储合同都是由保管人保管物品的合同,两者的标的都是保管人的保管行为。保管人的主要义务都是妥为保管存货人交付其保管的物品,因此,两者有时较难区分。但也有下列几点区别: 1.合同成立的条件不一样。一般来说,保管合同的成立,不仅须有当事人双方的意思表示一致,而且须有寄托人将保管物交付于保管人、保管人接受寄托人交付的保管物的行为。 2.合同是否有偿不一样。保管合同以无偿为原则,以有偿为补充。仓储是有偿的。 3.保管人的资格要求不一样。保管合同对保管人的资格无特别的要求,一般自然人和法人均可以作为保管人。而仓储合同对保管人的资格有特殊要求,保管人即仓库营业人。 三、合同纠纷在哪里解决 合同纠纷在以下地方解决: 1.合同纠纷可以去仲裁协议中约定的仲裁机构解决; 2.可以去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3.或者也可以由合同的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 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在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情形下,是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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