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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申报债权时应提交哪些必备文件
释义
    一、申报债权时应提交哪些必备文件
    申报债权时应提交的必备文件:
    1.债权申报书;
    2.债权证据材料;
    3.如计算利息,应附详细的计息清单;
    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5.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有效的身份证明;
    7.其他应提供的材料。
    二、哪些情况属于债权申报的特例类型
    属于债权申报的特例类型的情况如下:
    1.职工债权;
    2.利息请求权;
    3.待定债权;
    4.连带债权;
    5.连带债务人的代位求偿权;
    6.连带债务的债权人;
    7.待履行合同相对人的赔偿请求权等。
    
    三、债权人如何申报债权纠纷
    法律网提醒您,申报债权的方式是:
    1.债权人应在收到通知后三十日内,未收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若是逾期未申报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
    2.债权人申报债权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比如担保合同,债权债务关系合同等。
    3.连带债权人可以共同申报债权,也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四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五十条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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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19:1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