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报债权时应提交哪些必备文件 |
释义 | 一、申报债权时应提交哪些必备文件 申报债权时应提交的必备文件: 1.债权申报书; 2.债权证据材料; 3.如计算利息,应附详细的计息清单; 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5.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有效的身份证明; 7.其他应提供的材料。 二、哪些情况属于债权申报的特例类型 属于债权申报的特例类型的情况如下: 1.职工债权; 2.利息请求权; 3.待定债权; 4.连带债权; 5.连带债务人的代位求偿权; 6.连带债务的债权人; 7.待履行合同相对人的赔偿请求权等。 三、债权人如何申报债权纠纷 法律网提醒您,申报债权的方式是: 1.债权人应在收到通知后三十日内,未收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若是逾期未申报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 2.债权人申报债权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比如担保合同,债权债务关系合同等。 3.连带债权人可以共同申报债权,也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四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五十条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