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如何追回赠与房产 |
释义 | 一、父母如何追回赠与房产 父母追回赠与房产的方式是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如果赠与的房屋产权已经转移,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也可以撤销赠与: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任意撤销权及其限制】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赠与人的法定撤销权及其行使期间】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二、房屋赠与协议书怎么写 房屋赠与协议书应写明: 1.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基本信息; 2.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关系; 3.房屋赠与理由; 4.房屋基本状况、坐落地点; 5.赠与人对赠与行为的意思表示; 6.办理产权登记的相关事宜; 7.赠与的附义务; 8.撤销房屋赠与的情形等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九条【赠与财产办理有关法律手续】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 三、房产赠与过户所需必备材料 赠与房产过户需要的材料如下: 1.过户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房屋的产权证书; 4.赠与合同; 5.赠与公证书; 6.需要的其它材料。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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