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专利申请流程具体有哪些内容 |
释义 | 一、专利申请流程具体有哪些内容 专利申请流程具体是: 1.申请人提交请求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等申请材料; 2.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申请后十八个月内,进行初步审核,对于符合要求的,即行公布; 3.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通过实质审查的,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第三十四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第三十五条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二、不能申请专利的情形 以下情形,不能授予专利:科学发现;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动物和植物品种;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专利法》第二十五条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一)科学发现; (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四)动物和植物品种; (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六)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对前款第(四)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 三、专利申请日的相关知识有哪些 申请人把申请文件直接递交到专利局受理处或者代办处的,经当场审查,凡符合受理条件的,其提交日就确定为申请日。申请人邮寄的申请文件,凡符合受理条件的,以邮件寄出日为申请日;寄出邮件的邮戳日期不清楚的,以专利局收到日为申请日。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三十四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三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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