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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专利申请流程具体有哪些内容
释义
    一、专利申请流程具体有哪些内容
    专利申请流程具体是:
    1.申请人提交请求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等申请材料;
    2.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申请后十八个月内,进行初步审核,对于符合要求的,即行公布;
    3.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通过实质审查的,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第三十四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第三十五条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二、不能申请专利的情形
    以下情形,不能授予专利:科学发现;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动物和植物品种;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专利法》第二十五条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一)科学发现;
    (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四)动物和植物品种;
    (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六)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对前款第(四)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
    
    三、专利申请日的相关知识有哪些
    申请人把申请文件直接递交到专利局受理处或者代办处的,经当场审查,凡符合受理条件的,其提交日就确定为申请日。申请人邮寄的申请文件,凡符合受理条件的,以邮件寄出日为申请日;寄出邮件的邮戳日期不清楚的,以专利局收到日为申请日。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三十四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三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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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19:1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