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成年子女继承房产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
释义 | 一、未成年子女继承房产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房产继承需要准备的材料:继承人的身份证明、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户口本或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房地产权证原件、房屋平面图原件、地籍图原件。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二、继承房产要多少税 继承房产要的税包括继承房产需缴纳1.5%的契税、0.05%的合同印花税、5元的权证印花税、房屋评估价2%的继承权公证费、100元的登记费,继承房产再出售的应以净收入的20%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十一条纳税人应当持契税完税凭证和其他规定的文件材料,依法向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土地、房屋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 ![]() 三、房产继承法院如何分割财产 房产继承法院分割财产的方式是:如果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分割遗产;如果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如果没有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法定继承的,由法定继承人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规定,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一十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一十一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