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教唆犯的刑事责任包括什么内容 |
释义 | 一、教唆犯的刑事责任包括什么内容 教唆犯的刑事责任包括以下内容: 1.教唆他人犯罪的,按照具体的犯罪情节,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 2.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3.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4.教唆不满十四周岁或者有精神病的人。不构成共犯关系,只对教唆人单独定罪量刑。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九条【教唆犯】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教唆犯的成立条件有哪些 教唆犯的成立条件如下: 1.教唆犯的客观方面必须有教唆他人犯罪的行为; 2.教唆犯在主观方面必须有教唆他人犯罪的故意; 3.构成教唆犯的主体一般是已满十六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4.教唆对象必须是特定的,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三、教唆犯都是从犯吗 教唆犯不一定都是主犯,也有可能是从犯,符合规定的才是主犯,和是不是教唆犯无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六条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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