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发明专利的保护客体是哪些 |
释义 | 一、发明专利的保护客体是哪些 1.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2.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3.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专利法》第二条,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二、发明专利授予条件不包括什么 法律网提醒您,不授予专利权的情形如下: 1.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碍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比如制作吸毒工具、赌博设备等。 2.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3.科学发现。科学发现是对自然规律和有助于说明自然规律的自然现象的特性提出的前所未有的科学认识。但是,科学发现仅仅是对自然规律的认识,不能直接应用于生产实践,不具备工业上的实用性,因此不授予专利权。 4.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智力活动必须经过人的思维运动作为媒介才能间接地作用于自然产生结果,不需要采用技术手段或者遵守自然法则,不具备技术的特点,因此不能授予专利权。 5.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是指以有生命的人或者动物为直接实施对象,对之进行识别、确定或消除病因的过程。 6.动物和植物品种,指的是动物和植物品种本身,不包含生产动物和植物品种的方法。 7.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需要指出的是,不仅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不能获得专利保护,而且原子核变换方法本身也不能获得专利保护。 8.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相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不授予专利权。 ![]() 三、专利权无效宣告的情形都有哪些 1.不属于专利法保护的客体; 2.向外国申请专利,未经保密审查; 3.不符合专利法新颖性、创造性、或实用性的固定; 4.外观设计与在先权利相冲突或者不符合新设计的要求; 5.权利要求书未以说明书为依据; 6.依赖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人应当在专利申请文件中说明该遗传资源的直接来源和原始来源; 7.提交的外观设计照片不清楚; 8.修改超出范围、依法不授予专利权的法定情形; 9.重复授权、不符合专利权的定义等。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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