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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强制执行程序中的资料申请有哪些要点
释义
    一、强制执行程序中的资料申请有哪些要点
    申请法院执行的条件以及需要提供的材料具体如下:
    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必须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具有可执行的内容;
    3.申请执行人必须是法律文书规定的权利人或者权利承受人,义务人没有按期履行义务;
    4.属于执行法院管辖,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被申请人的财产线索等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五条
    执行工作由执行员进行。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人民法院根据需要可以设立执行机构。
    二、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
    法律网提醒您,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为两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三、申请强制执行流程
    申请强制执行流程是:
    1.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
    2.对于材料准备齐全,符合强制执行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3.人民法院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4.采取强制措施,如查封、冻结、扣押等措施。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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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12:1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