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限合伙企业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
释义 | 一、有限合伙企业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有限合伙企业的法律责任有: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有限合伙企业中至少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二、有限合伙和普通合伙企业的区别 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有限合伙和普通合伙企业有3个区别。分别是: 1.责任的区别。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 2.交易的区别。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企业进行交易,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3.人数的区别。有限合伙企业人数按合伙企业法规定。 三、设立合伙企业的程序 注册成立合伙企业程序如下: 1.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2.提交设立登记申请书、合伙人的身份证明、合伙协议等文件; 3.符合条件的,发给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法律规定,设立合伙企业,应当由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引用法条: [1]《合伙企业法》第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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