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投诉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
释义 | 一、投诉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1.有明确的被举报投诉单位信息; 2.有具体的举报投诉请求事项、事实依据或基本线索; 3.未超出2年的举报投诉期限; 4.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 5.属于本级监察机构管辖范围。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对举报属实,为查处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提供主要线索和证据的举报人,给予奖励。 二、劳动监察投诉流程有哪些? 劳动监察投诉流程有: 1.接受举报投诉:对于举报投诉的来信或者上级部门及其他部门交办、转送的来信统一由投诉处理人员拆封、登记;对于上访的投诉人或咨询人员,先填写《投诉举报登记表》或《咨询登记表》; 2.审查受理或立案登记:对于举报投诉信件,在拆封、登记时予以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在收到信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受理; 3.分流:接待人员根据举报投诉反映的情况,对案件进行归类,并作相应的分流处理; 4.调查处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行为的调查,从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情况复杂的,经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 三、劳动仲裁和劳动监察在哪些方面存在差异 法律网提醒,劳动仲裁和劳动监察在以下方面存在差异: 1.执法主体不同,劳动监察的执法部门是劳动保障部门,劳动仲裁的执法部门是劳动仲裁委员会; 2.法律地位不同,劳动监察属于行政单位与个人,而仲裁机构属于第三人; 3.法律后果不同,劳动监察一般属于行政行为,仲裁机构属于民事行为。 引用法条: [1]《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