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款协议和借条在法律上有何不同 |
释义 | 一、借款协议和借条在法律上有何不同 借款协议和借条在法律上的不同有: 1.借据与借款合同的成立方式不同。借款合同书面的成立,一般由双方协商一致后,双方在合同上签字,合同成立。借据多用于民间借贷。根据民间借贷习惯,双方达成协议后,如果贷款义务方立即向对方支付贷款,对方将立即向贷款人出示借据; 2.借据与借款合同持有文件的法律意义不同。借款合同一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借据一般只由借款人写一份,并在支付贷款时交付给贷款人; 3.借据与借款合同对是否还款的证明作用不同。 二、借条的基本内容有什么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6.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7.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 三、有借条债务人不承认怎么办 有借条债务人不承认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提起诉讼需要准备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递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还需要注意起诉的法定条件。 法律网提醒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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