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制执行申请前需要满足哪些法律条件 |
释义 | 一、强制执行申请前需要满足哪些法律条件 制执行申请前需要满足条件如下: 1.申请或移送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 3.申请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 4.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 5.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 6.属于受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本章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书送达十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行政机关可以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对象是不动产的,向不动产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法院强制执行所需资料有哪些 1.执行申请书,说明申请执行所依据的法律文书、债权金额、事实和理由等事项。 2.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仲裁裁决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 3.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出具的判决书、裁定书、仲裁裁决书的生效证明。 4.申请人是自然人的,需提交身份证等身份证件;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需提交营业执照或批准证书等证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 5.有的法院可能还会要求申请人填写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表。 三、强制执行案件法院多久执行 法律网提醒您,申请人在提出强制执行申请六个月内法院应当采取强制执行,否则申请人可以向上级法院申请执行。申请强制执行的时效是两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对申请执行的期限作了一般性的规定,即“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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