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票诈骗罪既遂的判罚标准有哪些 |
释义 | 一、股票诈骗罪既遂的判罚标准有哪些 股票诈骗罪既遂的判罚标准有: 1.行为人通过股票实施诈骗行为,且诈骗了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即构成诈骗罪的既遂,一般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 2.诈骗数额巨大的,处3-10年有期徒刑; 3.诈骗数额特比巨大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法律网提醒您,诈骗罪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 2.客观要件。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3.主体要件。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 4.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三、股票诈骗方式有哪些 1.骗子推荐各类“荐股软件”“荐股平台”,以免费使用的方式招揽客户,升级会员等各种理由来诱导投资者购买软件或充值,就可以享受“荐股服务”。 2.建立“牛股”“黑马行情”等预测炒股吸引关注,或在各类社交软件建立群组,声称“炒股专家”“指导导师”“大师”的旗号推荐投资者炒股赚钱,他们可以赚取高额的“股票服务费”“手续费”,如分红或月费年费等。 3.荐股割韭菜。降低建仓,提前在低价位大量购买某个“非固定收益类投资产品”。再以荐股的名义诱导受害者投资,等资金流入市场,价格拉升后迅速卖出,获利逃离出场。 4.冒充正规金融证券交易公司诈骗。伪造交易系统,利用荐股类话术,以高盈利为诱饵,诱骗用户注册到假冒交易平台投资,并在后台操纵行情,伪造交易记录,欺骗受害者投资资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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