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局仲裁要求提供哪些相关证据 |
释义 | 一、劳动局仲裁要求提供哪些相关证据 劳动局仲裁要求提供相关证据包括申请书、身份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工资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劳动仲裁不予执行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情形包括: 1.适用的法律法规有误; 2.没有管辖权的; 3.违反仲裁程序的; 4.提交证据是伪造的; 5.当事人隐瞒了证据; 6.仲裁人员存在受贿行为等等。 ![]() 三、劳动仲裁员工申请强制执行要多久 法律网提醒您,劳动仲裁后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间为二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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