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向法院强制执行有什么流程 |
释义 | 一、申请向法院强制执行有什么流程 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对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法院受理。 3.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天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 5.采取强制措施,如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等。 二、可以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哪些财产 法律网提醒您,可以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财产是: 1.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2.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3.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的股票等财产; 4.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车辆等动产; 5.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应收账款等财产; 6.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的土地、房产等不动产; 7.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返还特定的财物; 8.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期限届满后十五日内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 ![]() 三、强制执行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执行申请书。由申请执行人签字或盖章。 2.生效法律文书原件。 3.执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人不能亲自到法院申请执行,需委托代理人代为其申请执行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 5.法律文书的生效证明。属本院判决、调解、裁定的,应由经办法官或书记员签字证明已经生效。 6.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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