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赔偿金是否应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
释义 | 一、工伤赔偿金是否应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工伤赔偿金不应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规定,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类似的还有如因交通事故、侵权纠纷等而得到的人身损害赔偿,均属于个人财产。当然,如果夫妻双方对工伤赔偿款归属问题有特别书面约定的,则从其约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共同财产即法律上所认定的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所拥有的财产。 二、工伤赔偿的项目 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项目: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造成死亡的赔偿项目: 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4.职工下落不明的情况: 职工外出或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赔偿项目,要分不同情况而定。职工没有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生活有困难的);职工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三、工伤赔偿纠纷的仲裁时效 法律网提醒您,工伤赔偿纠纷的仲裁时效是1年。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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