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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哪些证据可以用来推定个人诈骗罪的存在
释义
    一、哪些证据可以用来推定个人诈骗罪的存在
    以下证据可以用来推定个人诈骗罪的存在:
    1.能够证明诈骗犯罪事实的物证;
    2.被诈骗钱款转账记录、账本等书证;
    3.证人就其所了解的案件情况所作的陈述;
    4.被害人就其受害情况和其他与案件有关的情况所作的陈述;
    5.诈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
    6.勘验、检查笔录等。
    二、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法律网提醒您,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诈骗罪赃款怎么处理
    诈骗的赃款会被追缴或者责令退赔
    《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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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17:5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