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离婚后户口应当如何处置 |
释义 | 一、女方离婚后户口应当如何处置 女方离婚后户口应当处置的方式包括:离婚后女方的户口可以不变,也可以迁回原籍或者经常居住地。通常情况下,如果女方离婚后需要将户口迁回原籍或者经常居住地,离婚之后的女方本人可以带着离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到当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10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户口登记条例》第13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3日以内,农村在10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二、离婚迁户口申请书怎么写 离婚迁户口申请书的书写: 1.题目。户口迁移申请书的首行一定要写上题目。 2.称呼。户口迁移申请书要加上具体的公安或派出所。 3.写明个人信息。将个人信息写清楚,包括字、性别和出生年月、身份证、现居地址。 4.写明迁户口的原因。根据实际情况去写。 5.协商迁户口申请。泄露具体原因之后还要标注自己的户口想要哪里迁移到哪里,地点要具体。然后写上“希望批准”。 6.结尾和称呼。结尾的时候要比较注意,要写上“此致”和“敬礼”,分两行写,最后前面写上日期。 ![]() 三、离婚迁移户口需要的材料 1.落户申请; 2.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落户户主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派出所开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本人与户主的关系证明; 5.离婚证原件、复印件。 派出所审查材料没问题后,带着材料去公安局办理,办理完成后带着准迁证、户口页、身份证去户籍所在地办理迁移证。之后带着准迁证、迁移证、落户申请、身份证落户即可。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一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一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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