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符合法律规定的股东会召开流程 |
释义 | 一、符合法律规定的股东会召开流程 符合法律规定的股东会召开流程是: 1.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或者董事长不能履职的,依次由副董事长、被推举的董事召集; 2.提前通知各股东会议的时间、地点、事项; 3.正式进行会议。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款规定,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第一百零二条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 二、股东会决议的事项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 三、公司股东会决议怎么写 股东会决议要写的内容: 1.写明会议时间、地点、参加人数。 2.写明会议决议事项基本情况、决议程序、决议结果、决议执行时间等主要内容。 3.写明参与人姓名、以及决议时间。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二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